第一篇:2014年县财政监督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县财监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怀指导下,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以服务财政改革和规范财经秩序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机制,形成了对县乡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政监督机制,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整合职能,积极探索财政“大监督”机制。按照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全面推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专职机构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为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把专职机构与财政监察股、纪检监察室职能整合,财监办4名专职人员派驻局主要业务股室,具体经办预算拨款、非税收入征管、行政事业财务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对财政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分配、拨付、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核算中心和非税局设立业务稽核岗位,县局建立乡镇财政业务稽核制度,财政检查归口财监办统一组织,局属各部门、各股室配合实施,形成了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体系。三是专职机构及时了解全局系统监督职能的运作进展,掌握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主动沟通,督促指导,通过查前上门培训辅导、查中派员全程参与、查后提供政策指导、检查成果共享利用等,协助局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加强对检查质量风险的控制,财政“大监督”机制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二)服务管理,着力强化财政日常监督职责。把加强财政管理和强化财经监督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提升财监工作整体效应。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监督审查。完善“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预算,严格了预算约束。二是对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建立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和县级报帐制度,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专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财监、审计提前介入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四是健全专用票据核销制度。对财政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报查核销、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非税收入的足额缴交,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的源头。
(三)关注热点,认真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近两年,我们重点围惠农强农、社会保障、抗震救灾、扩大内需等涉及民生的热点政策,开展专项检查,取得了一些实效。
一是开展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考核检查。年初,结合乡镇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对乡镇财政及其所属会计主体单位执行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的稽核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乡镇财政规范运行。
二是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年都对乡镇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乡村转移支付、教育“两免一补”、扶贫救灾、社会救济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惠农补贴方式改革启动后,派出工作组,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
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每年重点对2至3户企事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支出票据不规范以及无证证上岗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去年,对xx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存在基金缴存范围偏窄,财政补贴与个人缴交部分没有实现同步划转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检查建议,通过政府研究,实现了住房补贴随工资发放,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对xx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
四是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大检查。去年7至10月期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2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5万元,回收职工欠款5.6万元。
五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去年后半年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15%,做到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措施四到位。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调整充实了组织领导机构,下发了工作安排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回头看”和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近期,抽调6人组成重点检查组,对20个重点部门实施重点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把握主线,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督查。5.12地震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一是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及时转发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实行“三归口”(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做到“五统一”(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两年来,先后12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资金分配使用、补助政策落实、重建维修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五)突破难点,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监督评价的有效途径。xx年,我县政府出台了《xx财政支出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绩效评 ……此处隐藏12369个字……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六)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监督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受理的群众来访和电话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惠民补贴政策落实和有关抗震救灾款物发放的有关事宜。我们针对不同问题,深入村社调查了解,查找根源,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严格按照办理规则,逐件逐代表进行了答复,满意率为100%。我们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运做程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我县财政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还存在着“缺位”现象;二是财政执法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领域内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小金库”还未彻底铲除,可能还存在着财会做假行为;三是财政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对预算收入征管质量、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四是财监机构与税务、审计、监察以及政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不够,财经监督的整体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克服,进一步发挥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三、xx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xx 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富庶、魅力、和谐新徽县的基本要求,坚持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会计行业、企业和财政内部监督,促进提高财政部门内控水平;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管事项,优化监管结构,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促进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这一思路,财政监督工作要重点把握好 “五适应、五促进” :要适应加强财政调控和支持县域经济的形势,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适应推进县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促进深化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适应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适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促进建立透明财政和源头治腐的惩防体系;要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促进建立高效有序的县级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逐步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切实履行两个《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继续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政系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执行、维护财经秩序、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财政监督质量和财政执法水平。
(二)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保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是财政监督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反馈制度,落实财监机构对有关财政拨款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近年来县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抓好财政专项检查,着力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强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实现对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三农”、社保、教育、卫生、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适时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四)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完善乡镇财政考核督察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县委、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抓好财政督查和调研,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好参谋和服务。 主动参与部门预算试点、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监督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实。围绕财税管理和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过程中的的宣传和调研,及时反映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为规范财政管理提供参考。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管理配套措施,保证全县恢复重建工作整体向纵深推进。
(六)抓好举报案件的核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的原则,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财政违法行为举报激励机制,对有价值举报行为给予奖励,使社会各界关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财政违法违纪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注重财经监督检查信息交流,与纪检、监察、税务、审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努力做好县委、政府和市财监部门安排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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