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居间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劳务居间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劳务居间合同1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建筑、装饰工程(除水电安装、门窗、成品构件及浮雕、栏杆、外墙砖、屋面瓦)等施
二、施工准备
1、发包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3)委派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核实工程量及进度报表以及负责甲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2、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水、电、道路接入施工现场;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5、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使得条件。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材料供应
1、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数量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2、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施工中承包人应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施工期间应对工地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七、合同价款与结算:
总合同价款约150万元。
本工程结算:
(1)套用xx省20xx年工程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省单位估价表》)计取定额直接费(含材料、人工费退补差),以此为取费基础综合取费,费率为11% ;
(2)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执行x建价[20xx]8号文件: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47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57元/工日;
(3)本工程不要求承包方提供建筑业。
八、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人完成主体工程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5%;承包人完成内、外墙等初装修后,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95%;余已完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九、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十、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2、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8)施工中未经发 ……此处隐藏2156个字……>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本项目再次介绍给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
2、甲方应跟踪服务,如约定期不能按时开工,劳动报酬需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报酬。
2、乙方与
第三方签约生效后,即为甲方受托居间服务任务完成。若乙方避开甲方单独与第三方达成签约,仍视为甲方居间服务报酬,若乙方后续与第三方签约,支付甲方居间服务报酬亦同。
第五条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服务成功,本合同完成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及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X(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鉴证人:
乙方鉴证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劳务居间合同6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居间合同之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支付甲方的居间劳务报酬。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工程事宜,提供联络、签约机会,促成签定合同媒介服务。
2、乙方应提供签定合同的有效文本及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第二条:报酬
乙方自愿承诺与甲方签定的合同总金额______ %作为居间劳务报酬。(以主合同签定的总金额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末促成合同成立,所签定的居间合同及乙方所承诺的劳务酬金无效。
2、如乙方的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受权代理人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更,所签定的合同及承诺的事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诺的居间劳务报酬。
3、甲方向乙方提供信息必须属实,方可促成合同签定;若乙方蓄意避开甲方与发包方签定合同,视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乙方须同样履行承诺支付甲方居间劳务报酬,否则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
1、乙方末按时间支付甲方居间劳务费,视为乙方违约;除继续承担应付款项外,同时还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按甲方应得劳务报酬总额的%乘以逾期天数计得金额,作为罚金迫加支付给甲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印)之日起生效。乙方提供与甲方签定的主合同复印件(委托人盖章签字)一份,委托人付清全部居间劳务报酬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章印) ______甲方(章印)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劳务居间合同7委托人(工程承包方): (简称:甲方)
居间人(受托人): (简称:乙方)
按实际发生计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方与建筑方或总承包所方(相关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之后,委托人同意支付居间人(委托方)劳务合作酬金等,其综合酬金按总方量每方 提成支付。
二、居间人(受托方)的酬金在委托人与相关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或具有进场手续交桩点的同时,首付 万元,以后 如第一次支付的综合酬金逾期不能付款,按每天一千元收取滞纳金。
三、其它
1、如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居间人(受托人)损失,居间人(受托人)有权追偿;
2、委托人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受托人自行负责,与居间人(受托人)无关,但居间人(受托人)可协调期周边关系。
四、居间人(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签订合同,协议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综合酬金,如委托人在与相关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承接该工程,委托人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酬金的责任(具体办法由委托人负责,参照合同法第76条之规定办)
五、如委托人不按时或不支付综合酬金给居间人(受托方),居间人(受托方)可持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
六、居间人(受托方)也有权委托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关方)在委托人(承建方)承建项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内代扣给居间人(受托方)。
七、居间人(受托人)的酬金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委托人承担交纳。
八、委托人继续承建建设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的工程均按本合同执行,并协商支付居间综合酬金的数额。
九、无论合同名称或工地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必须遵约履行。
十、如果甲方不按时或不按实际工程质量支付给乙方劳务报酬,乙方可委托发包方代扣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清欠,甲方则要负责支付有关部门的清欠费用。
十一、委托人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合同后,委托人把合同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交受托方。
十二、本居间合同,受托人及间人(受托方)均应严格保密,如任何一方将本合同内容对任何人泄密,导致不能签订施工合同等不利因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泄密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十三、委托方和受托方就该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共同设立银行账户,共同监管直至受托方的劳动酬金全部付清,账户全部移交给委托方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委托人执份,居间人(受托人)执份,经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金支付完毕后失效。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居间人(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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